專利作為智慧財產的一種核心型態,其本質應被認知為商業議題,而非全然屬於法律議題 。在高度競爭的產業環境,熟稔專利維權的企業積極運用專利作為策略手段,藉此排除競爭對手,增加自身的價值與競爭力。然而,觀察多數企業與學研組織,往往並未理解專利佈局本質,導致在資源投入後未能獲得預期回報。
誤區 1:把取得專利視為終點,而非創造價值的起點
許多組織誤將取得專利證書視為工作的完成。然而,除了為了取得補助或補貼之外,專利申請行為並不會為組織產生直接商業價值。因此,專利申請應被視為階段性目標,或是創造價值的起點,而非任務的終點。
實務上,專利需透過轉化行為才能產生商業效益,包含:用專利訴訟為武器排除競爭者,以搶佔市場或延遲競爭者產品上市進度。收取專利侵權賠償金、專利授權的權利金。以專利進行作價投資或合資。專利資產的直接出售。
因此,專利佈局重點不只是將正確的文件提交至專利局,而是如何將訴訟、授權、作價投資、交易及標準聯盟等「後端價值活動」轉化為經驗,並反饋到前端的申請策略中,並依據產業動態調整專利組合 。
誤區 2:申請決策只考量技術難度,忽略商業價值
發明人常存在迷思,認為必須有突破性發明才值得申請專利。實則,有時一個改良型技術,因其正好位於產業鏈關鍵路徑上,其商業價值甚至高於突破性基礎技術。而從專利佈局的操作面來看,則需進一步規劃如何在各國法規對新穎性、進步性的要求下,運用專利撰稿、分割、延續、答辯等專業技巧,去取得具備商業價值的權利範圍。
誤區 3:隨機的申請,缺乏整體規劃與延續性
第三個誤區是僅依循發明人的靈感,以單點的方式進行申請。這種做法欠缺全局規劃,未與商業模式結合,更無法與組織的智財戰略進行即時校準。隨機式的申請難以累積成有體系的專利組合。
好的專利佈局應考量以下維度: 點:僅針對提案的單一技術進行申請。線:考量該技術的上下位概念,以及商品化的配套技術 。面:此技術被運用在不同產品及不同應用領域下所需的技術調整。體:專利在不同技術世代與不同時間點下的延續與銜接。
誤區 4:僵化的流程,欠缺彈性的資源配置
第四個誤區在於組織對所有提案採取相同的資源投入與流程,其行為邏輯是假設所有提案對組織的價值是相同的。實際上,專利的價值並非單純等同於證書數量,每件專利背後的商品化價值才是核心。但此認知卻未反映在申請流程中,仍常以價低者得的委外模式處理。若組織僅追求單件申請成本的極小化,自然難以產出高品質與高價值的專利 。
結語:專利佈局是資源與策略的博弈
要克服前述誤區,組織應建立分類分級制度,依據技術提案去定義不同層級的商業價值 。定義時除了評估市場價值,也需考量該專利對組織的策略性意義。
建立分級制度後,組織應依據商業目標,針對高價值提案優先投入更多資源,打造強而有力的專利組合,始能建立競爭優勢。專利佈局並非文件的競賽,而是一場資源與策略的博弈。從業人員應從代理人轉型為具備商業模式分析能力的顧問,協助組織極大化專利資產投資報酬率。
刊載於工商時報-名家廣場: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206700129-43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