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驛傳-產業快訊評析 2020年6月2號

June 02nd, 2020 ‧ 10 min read

科學家從SARS病患身上找到治療新冠肺炎的潛力藥物 – 究竟從病人身上分離的抗體是否可以申請專利?經理鄒昀廷:專利權項的保護客體是關鍵

COVID-19

日前有新聞指出,科學家發現2003年由SARS病患身上所分離的抗體,代號S309,對新冠肺炎病毒具有良好的中和效果。該抗體成為預防和治療新冠肺炎的潛力藥物,目前科學家已準備進行臨床試驗。

然而,有人認為,根據2013年美國最高法院於Myriad一案的判決,從病患身上所分離的抗體屬於自然存在物(naturally occuring substance)應不能申請專利。

世博經理鄒昀廷表示,這不完全正確。由病患身上所分離的抗體雖然為自然存在,但美國專利適格性所談的自然存在物不能專利,是指專利權項所保護的客體不得為自然存在物。因此,有關該抗體 (a)治療疾病的方法、(b)經過人工修飾的各種態樣,像是胺基酸優化、醣基修飾、抗體片段(如Fab’)或雙親和抗體等、(c)抗體藥物的特殊劑型設計、(d)生產抗體的融合瘤細胞、表現載體或cDNA等,都是有機會申請專利的客體。

事實上,根據近幾年美國聯邦巡迴法院的判決,這一類型抗體技術進行專利申請最常見的問題,不在於如何克服適格性,而是克服揭露不明確之問題,未來有機會與大家詳細說明。

美國專利商標局決議AI不可為發明人,律師杜乃然:現行專利法未來仍或將因AI產生變化

CNN報導,美國專利商標局目前對AI是否可以為專利發明者做出最新決定,並表示其要求專利發明的「構思」必須是來自於「自然人」的構思,並為該發明專利做出貢獻。 隨著AI系統在沒有人類發明者協助的情況下越來越有能力創造作品和發明,WIPO和其他專利局正在就AI於專利法的潛在變化進行討論,世博律師杜乃然表示,我們可以期待最終AI是否會為現行專利制度帶來天翻地覆的變化。

於此同時,企業擁有產生發明的AI系統應確保有足夠的人員參與發明過程,以維持對專利申請的要求,並且可考量其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方法,例如將該發明視為商業秘密。

Sisvel購買標準必要專利後,百日內提出侵權訴訟是否符合FRAND原則?世博副總林家聖:值得注意

Sisvel與日本三菱電機及西班牙Tremmen Tecnologica S.L簽署AV1與VP9專利授權合約
圖片來源:Sisvel

根據RPX,2020年5月,Sisvel在美國提出13案的專利侵權訴訟,其中,Tesla, Dell, Honewell及超過10個以上的其他公司均被列為被告。Sisvel商業模式主要透過營運其所有或管理的專利組合取得專利授權的權利金作為營業收入,因此,Sisvel利用專利侵權訴訟手段來以戰逼和、加速交易時間並不足以為奇。

從上述案件觀之,系爭專利都曾經在歐洲電信標準協會 (ETSI) 宣告為3G或LTE標準必要專利 (SEP) 的記錄,該些系爭專利係Sisvel歷年來輾轉從Nokia, Research In Motion, 及LG所繼受取得而來。以Sisvel International S.A. et al v. Tesla, Inc. 1:20-cv-00655為例,本案共有9件系爭專利,Sisvel分別於2012年4月取得1件、2019年4月及9月共取得4件、2020年2月取得4件的專利權。

世博副總經理林家聖表示Sisvel在2020年2月才從LG取得了4件SEP後,在不到100天的期間內,就以此作為系爭專利的一部分發起專利侵權訴訟,其是否符合FRAND的合理原則值得注意:

若是,SEP實施者 (implementor) 宜監控SEP交易動態資訊並預先做好因應準備,以降低SEP買家主張權利時對公司正常營運的負面衝擊。
若否,SEP買家也須循規FRAND原則進行專利授權協商,而非直接起訴。
Key takeaway: 涉及到SEP領域時,SEP買家也應當遵守公平、合理、非歧視 (FRAND) 原則的義務與約束(”FRAND licensing undertakings made pursuant to Clause 6 shall be interpreted as encumbrances that bind all successors-in-interest”. 詳見ETSI IPR Policy)。

USPTO 對應 COVID-19 相關發明申請的試驗性加速審查措施,總監王皓正:可省下昂貴的加速審查請求費用

近日新冠肺炎的疫情為各產業帶來巨大損失。 然而,在產業開始節衣縮食之際,對於投資創新布局的研發者來說,卻有著來自美國專利商標局官方的好消息。

根據官方公告,除了日前已發布之諸多專利申請期限與費用的遞延與減免措施外,美國專利局在鼓勵以創新研究、對抗疫情的前提下,實驗性地實施了新冠肺炎相關創新之加速審查措施。美國專利局認知研發創新的推手多半是尚未建立商業規模的中小規模研究機構, 此次加速審查規定適用的對象為小個體 (small entity) 與微個體 (micro entity) 的申請人 (員工人數500以下的實體)。

世博總監王皓正表示,此次實驗性加速審查措施的實質效力近似於專利局行之有年的 “Track One” 加速審查;其目標在於促使專利局優先審查適用的專利申請案件,以期在一年之內得到首輪審查結果。 可幸的是,在此試驗性措施之下,適用案件的專利申請人不需要繳交以往頗為昂貴的加速審查請求費用 (例如,小實體戶需要 2000 USD)。

林 家聖

董事長暨執行長

林家聖現職擔任世博科技顧問執行長、杉盛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智財顧問,同時兼任國立成功大學智慧財產審議委員會業界委員 (2020迄今)。)。

鄒 昀廷

副總經理

鄒昀廷先生現職擔任世博科技顧問副總經理,長期耕耘生醫領域,擅長根據客戶不同商業模式打造智慧財產佈局與管理策略,服務超過50家以上國內外生醫領域客戶。

王 皓正
王 皓正

總監

杜 乃然
杜 乃然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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