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彭博社》(Bloomberg)報導,甫在香港的實施《國安法》,迫使許多科技公司重新思考在香港的營運計畫,特別是在地的新創公司,表示已經將資料和員工遷往別國或正在擬定類似計畫,這同時也是臉書、Google等大型跨國科技公司即將離開香港的前兆。
其中,對於處理大量數據的公司影響最為深刻,依據國安法規定,在涉及國家安全犯罪調查時,警察可要求公司提供、刪除資料或禁止提供服務(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第1項第4款),引發數據公司消費者對自身數據安全的疑慮,進而拒絕使用香港公司的服務,此法案同時影響到的還有提供香港數據服務之雲端服務供應商,甚至有廠商開始拒絕提供服務。
數據政策及法規對於跨國科技業具有重大影響,除要求提交資料到政府機關外,對於資料處理之限制也影響科技廠評估投資之意願。然而對於試圖用數據政策作為貿易壁壘的國家而言,透過立法形成實質營運阻礙雖已非新聞,卻簡單有效。從另一角度而言,政府若是選擇與大型經濟體相近的數據管制政策,也許會提高跨國企業投資意願。